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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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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施燕薇)近日,省教育厅发文公布了34家“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名单,我校榜上有名。全省101所高校在此次评选中只有21所本科院校、13所高职院校获此殊荣。
  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评选工作旨在进一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浙江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此次成功入选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是省教育厅对我校近年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机制、创业教育工作和特色经验的认可。我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创业学院建设水平,完善和改进“3111”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办好区域性高质量、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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